潮安区成立全市首个驻林长制办公室法律服务工作站

  本报讯(记者 黄琼)近日,潮安潮安区人民检察院与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区成潮安区万峰林场在万峰林场举行了建立“林长履责+检察长监督”协作机制联签仪式,立全林长并为“潮安区人民检察院驻凤凰山保护区、市首万峰林场林长制办公室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个驻公室工作这标志着我市首个驻林长办法律服务站正式成立。制办站

  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法律服务潮汕地区唯一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型”综合性省级自然保护区。“林长履责+检察长监督”协作机制的潮安启动及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成立,旨在强化检察监督与林长履责衔接配合,区成协同推进护绿、立全林长增绿、市首管绿、个驻公室工作用绿、制办站活绿的法律服务合力,为建设生态保护区、潮安林场提供法治保障。

  接下来,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及凤凰山保护区万峰林场林长办将充分发挥潮安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夯实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万峰林场生态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发挥叠加效应,增强生态保护实效,携手共护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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