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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30.96万

发表于 2024-07-05 12:05:12 来源:去住两难网

  企查查APP显示,王珞万近日,丹因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拖欠执行标的工程为30.96万元。企查查信息显示,款成该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执标原告方诉称,行人王珞丹购买的执行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王珞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丹因情况下,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拖欠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工程完工后,款成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被执标

  裁判结果为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王珞丹、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96万元等。

原标题: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30.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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