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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

发表于 2024-06-29 15:55:00 来源:去住两难网

  南方网讯(记者/李婷)近日,月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起年清缴公告。据悉,度个得税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综合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汇算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开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月日,纳税人需办理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起年清缴;(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度个得税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综合,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汇算

  此外,开始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月日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 减除费用6万元,起年清缴以及符合条件的度个得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据悉,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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