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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出租屋房东及租客的一封信各出租屋房东及租客:加价收取水电费问题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影响广州市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房屋租赁环节电费收费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关电费收费 广州发布《致全市出租屋房东及租客的一封信》

致全市出租屋房东及租客的事关收费市出一封信

各出租屋房东及租客:

  加价收取水电费问题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影响广州市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电费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房屋租赁环节电费收费行为,广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知如下:

  一、发布房东封信房屋出租人应严格履行收费主体责任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致全租屋各出租屋房东、及租二手房东等收费主体应切实履行收费主体责任,事关收费市出对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对自身电费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电费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公布的广州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标准,发布房东封信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致全租屋

  二、及租主动履行房屋租赁履约程序

  房屋租赁双方应平等协商租赁权利和义务,事关收费市出自主使用《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j.gz.gov.cn/)下载使用],电费明确房屋租赁双方有关服务收费标准,广州履行各自权利义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尤其是要注意收费票据、票证的管理,租客要主动索取、保存有关收费单据或凭证,房屋出租屋人应及时予以提供,尽可能减少相关纠纷。

  三、妥善化解有关电费争议

  租赁双方要秉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电费收费纠纷的协商、调解,通过明确公正透明的计费方式、安装独立计量设备、推行节约用电意识及借助第三方调解机构,有效解决电费纠纷,建立和谐有序的租赁关系。

  若经协商,双方就电费问题仍存在不同意见或发现有电费违规加价行为的,可附带相关证据材料径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希望各出租屋房东和租客理解、支持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好法律责任与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用电营商环境。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7日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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